浙江传媒学教 务 处 )文件
浙传教〔2020〕153 号
关于调整二级学院(部)教师教学发展
分中心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健全和完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组织机构建设,发挥二级学院(部)的学科专业优势,共同推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,对各二级学院(部)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进行调整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二级学院(部)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调整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。
二、分中心设主任1人,副主任1-2人,工作人员1人。
三、分中心工作职责
1.协助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,做好本学院(部)的相关工作。
2.结合本学院(部)的学科专业特点,着力做好教师的专业发展工作,举办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、教学交流、教学竞赛、教学观摩等活动,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校内外培训与国际交流活动,促进教师教学的可持续发展。
3.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新教师培训工作,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发展,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,加强助讲教师与培养导师的管理及考核工作。
4.健全教师教学精准提升机制,着重做好需要改进教学效果的培养工作,激发教师教学潜能。
5.经常性地与本学院(部)教师开展座谈、交流和沟通,及时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。
6.重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,提升教师职业修养。
7.开展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和素质提升的其他活动。
请各二级学院(部)于2021年1月13日前完成分中心的调整工作,并将分中心调整的正式文件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,电子稿发至563527265@qq.com。
联系方式:行政楼209办公室,电话86879228
教务处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20.12.20
浙传教【2020】153号:关于调整二级学院(部)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