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1-06 浏览次数:202

 

浙江传媒学    )文件

 

浙传教〔2020〕153 号

 

 

关于调整二级学院(部)教师教学发展

分中心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健全和完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组织机构建设,发挥二级学院(部)的学科专业优势,共同推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,对各二级学院(部)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进行调整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二级学院(部)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调整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。

二、分中心设主任1人,副主任1-2人,工作人员1人。

三、分中心工作职责

1.协助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,做好本学院(部)的相关工作。

2.结合本学院(部)的学科专业特点,着力做好教师的专业发展工作,举办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、教学交流、教学竞赛、教学观摩等活动,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校内外培训与国际交流活动,促进教师教学的可持续发展。

3.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新教师培训工作,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发展,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,加强助讲教师与培养导师的管理及考核工作。

4.健全教师教学精准提升机制,着重做好需要改进教学效果的培养工作,激发教师教学潜能。

5.经常性地与本学院(部)教师开展座谈、交流和沟通,及时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。

6.重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,提升教师职业修养。

7.开展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和素质提升的其他活动。

请各二级学院(部)于2021年113日前完成分中心的调整工作,并将分中心调整的正式文件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,电子稿发563527265@qq.com

联系方式:行政楼209办公室,电话86879228

  

 

教务处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.12.20

 

浙传教【2020】153号:关于调整二级学院(部)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的通知.doc